规章制度
员工离职管理制度
来源:无忧网 作者:无忧网 发布时间:2012-06-14 17:43:47 浏览次数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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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一个企业来讲,员工的入职,离职都是很正常的事情,但不管入职还是离职都要有正规的程序和管理制度。以下是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范本,仅供参考。 1.目的:为确保员工离职时,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,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,特订定本办法。 2.适用范围:适用于**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。 3.离职管理 3.1辞职 (1)员工因故辞职,应于*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。 (2)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,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,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、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。 (3)辞职员工填写《终止/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》及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》,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,递交行政人事部。 (4)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《辞职答复函》后,办理离职移交手续。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。 (5)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,将《离职交接表》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。 (6)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。 3.2辞退、除名 (1)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,由其部门经理填写《终止/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》呈准后,作辞退处理。 (2)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《终止/解除劳动合同函》后,办理离职移交手续。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。 (3)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,将《离职交接表》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。 (4)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,视为自动离职,作除名处理。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,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。 *.*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、辞退时,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;如有必要,可请其他人员协助。谈话完成下列内容: (1)审查文件、资料的所有权; (2)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; (*)审查其掌握工作、进度和角色; (4)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。 (5)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》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,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。 4.移交、监交 4.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,由行政人事部发给《离职通知书》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。 4.2离职员工应填写《移交清单》*式*份后,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。移交清册由移交人、接交人各持*份,*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。 4.3移交事项 (1)现款、有价证券、帐表凭证 (2)原物料、财产设备、器具、公章 (*)规章、技术文件、业务等有关资料 (4)其他应交办事项 4.4监交 (1)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(副)经理监交,但情况特殊者,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。 (2)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。 5.薪资 5.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,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。 5.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,由行政人事部依《劳动合同》办理劳动合同终止、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。 5.3主管级以下员工,行政人事部当日结算薪资后,财务部予以发放。 5.4经理级以上员工,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,财务部于次月8日予以发放。 6.管理 6.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,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,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。 6.2凡违纪辞退、除名的员工,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。 6.3在通知期内,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,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,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。 6.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,经发现有亏空、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,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,情节严重者,将追究法律责任。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,需受连带处分。 7.附则 7.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,并保持工作连贯、顺利进行。 7.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,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,公司亦不受理在*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。 8.本制度解释权归于**行政人事部。 9.本办法自20*年*月*日起开始试行。 **有限公司 二○*年*月*日 |